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隶宣政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初年,原设府地点不详,至元六年(1269)迁到河州(今甘肃临夏),掌管朵思麻(脱思麻,今青海东部)地区军民政务。又称朵思麻宣慰司,简称吐蕃宣慰司。置宣慰使五员,僧俗並用。下设经历二员,都事二员,捕盗官二员。
词语分解:
- 吐蕃的解释 公元七至九世纪,我国古代藏族所建政权。据有今 西藏 地区全部,盛时辖有 青藏高原 诸部,势力达到西域、 河陇 地区。其赞普 松赞干布 、 弃隶缩赞 先后与 唐 文成公主 、 金成公主 联姻,与 唐 经济文化联系至为密切。 吐蕃 政权崩溃后, 宋 、 元 、 明 史籍仍习惯沿称 青藏高原 及当地土著族为 吐蕃 ,一作 吐番 。 元 中统 间改称 乌斯藏 。
- 帅府的解释 将帅的府署。 明 无名氏 运甓记·弃官就辟:“[小生]且喜已到帅府门首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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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。其地位次于管驾、管轮诸职。见“征税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