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|
释义 |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历史官职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》的规定,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,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秘书二人,分三科办事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三至五人,技士与翻译各若干人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枢密院官署名。唐代宗永泰765—766中始以宦官为内枢密使,不置司局,无视事之厅。僖宗、昭宗时,杨复恭、西门季玄为枢密使,始于堂状后帖黄,指挥公事,专置官署,扩为东西上下两院,设枢密使两人及承旨、院吏等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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