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造币厂 |
释义 | 造币厂历史官职 造币厂怎么写好看:造币厂历史词典解释货币制造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造币厂官制》规定,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、徽章制造、金属矿产的实验等。总厂设于天津,设监督一人,为简任官,直隶于财政总长。厂内分置铸造、化验、总务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及技师四人。分厂设厂长,为荐任官;厂内也分设三科。国6*民6*党政府亦置中央造币厂,属财政部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左金吾卫大将军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,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上将军前为左金吾卫长官,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;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,皆属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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