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内阁承宣厅 |
释义 | 内阁承宣厅历史知识 内阁承宣厅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1911)置,为责任内阁直属机构。掌颁发谕旨、法律、法令,收发呈递奏折,请用御宝,收掌阁印、文牍,以及会计、庶务等事务。置厅长、副厅长各一人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陆应谷谷穀 ?—1857 清云南蒙自人,字树嘉,号稼堂。道光进士。道光十九年1839任江南道监察御史。二十二年起历任山西朔平知府、太原知府、顺天府府尹,任内封禁当地民人开矿。三十年出任江西巡抚,次年进京为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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