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县 |
释义 | 县历史知识 县怎么写好看:县历史词典解释①地方行政区划。古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。春秋时期,秦、晋、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地置县。其后,逐渐推广到内地。王畿内都邑为县,诸侯境内亦置。新兼并边远之地县大于郡,战国时期逐渐形成郡、县两级。秦统一后确立郡县制,以郡统县,为后代因袭。秦汉时期,万户以上县置令,不及万户县置长,皆以丞、尉为长吏。魏晋南北朝沿置,为州、郡、县三6*级,或置令、置长。唐代改以县隶府(州),分赤、畿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下七等,皆置令,以丞副之。五代以后,或隶于府(州)、军、监、厅。宋代多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等任其事,称知县事或简称知县。辽、金置令。元代则置达鲁花赤,以县尹为副。明清置知县。辛亥革命后直隶于省、特别区。建国后,或直隶于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或隶于自治州、省辖市、地级市。②古代帝王所居,并直辖之地,即王畿称县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之县内,方百里之国九。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,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。”郑玄注:“县内,夏时天子所居州界名也。”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中谒者令官名。原为中书谒者令,西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改为中谒者令,以士人为之。专掌宫廷事务。十六国后赵亦有中谒者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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