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 词典首页

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:

 

词条 中法巴黎停战议定书
释义

中法巴黎停战议定书

历史知识

中法巴黎停战议定书历史词典解释

即《中法停战条件》,又称《中法和议草约》。法国诱胁清政府订立的关于停止中法战争的协议。光绪十一年二月 二十九 日(1885.4.4),由清政府谈判专使英籍税务司金登干与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乐(A.Billot)签于巴黎。凡三款,另附《释义》五条。主要内容:(1)清政府允批准前订《中法会议简明条款》;(2)双方“俟必须之命令能颁布及奉到后即行停战”,中国撤还驻越东京军队,法国撤除对台湾封锁;(3)法国派员赴华商定条约细目和双方撤兵日期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中法的解释 1.合法。商君书·君臣:“故明主慎法制,言不中法者不听也,行不中法者不高也,事不中法者不为也。”2.犯法。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·谈故一·难荫异典:“ 直 抚尚书 王登联 中法死。”
  • 议定书的解释 一种国际文件,是缔约国关于个别问题所取得的协议,通常是正式条约的修正或补充;国际会议上经过各方签字的会议记录

历史知识推荐:埠商运销

引盐法之一。清官府于广东各地沿河沿江各设盐埠,为销盐之集散地。各埠择招殷户盐商数人充当埠商,埠商各有埠地,办引纳课,负责承运行销引盐。例三年一换,优者可永充。

随便看

 
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

 

Copyright © 2000-2024 Suppus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更新时间:2024/10/14 11:25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