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枢密院承旨 |
释义 | 枢密院承旨历史官职 枢密院承旨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唐宣宗大中(847—860)中置,以枢密院吏充任,承受传宣皇帝旨意。五代以诸卫将军充,后晋高祖天福五年(940)改为枢密院承宣。宋朝复为枢密院承旨,以士人充,为清选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 官名。五代时始置枢密院承旨和副承旨,掌承宣旨命,通领院务。参看宋朝孙逢吉《职官分纪·都承旨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·枢密院都副承旨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议曹祭酒官名。汉朝郡府属吏。不领具体职司,参与谋议,属散吏,地位较尊。后汉书·循吏列传·任延传: “延辞让再三,遂署议曹祭酒。” 官名,汉置,为郡府属吏,属散吏,无固定人数,也无固定职事,掌参谋议,多以资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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