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上开府仪同三司 |
释义 | 上开府仪同三司历史官职 上开府仪同三司历史词典解释勋官号。北周武帝建德五年(576)刘雄从皇太子征吐谷浑有功,加上开府仪同三司,为八命。隋朝置为从三品散实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初复置,高祖武德七年(624)改名上轻车都尉,为正四品勋官。 勋官名。隋置,秩正四品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巡警部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。即全国最高公6*安行政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1905,改工巡总局设。掌全国警政,直辖京师司法、内务、治安事宜。辖警政、警法、警保、警学、警务五司及京师内城巡警总厅、外城巡警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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