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给事怎么写好看:
殿中给事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督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后罢。参见“给事”。
词语分解:
- 殿的解释 殿 diàn 高大的房屋,特指帝王所居和朝会的地方,或供奉神佛的地方:宫殿
- 给事的解释 1.处事;办理事务。国语·周语中:“恭所以给事也,俭所以足用也……以恭给事则宽於死,以俭足用则远於忧。” 宋 曾巩 都知制:“门闈房闥之间,朝夕给事,非谨信忠篤,乌可处斯任哉!”2.供职。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:“其父 郑季 ,为吏,给事 平阳侯 家。” 唐 苏鹗 杜阳杂编卷上:“而 朝恩 幼子曰 令徽 ,年十四五,始给事於内殿。上以 朝恩 故,遂特赐緑焉。”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:“ 天聪 已
历史官职推荐:南京留司御史台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置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设权判台事或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下设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