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法部会计司 |
释义 | 法部会计司历史官职 法部会计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出入经费、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、充公赃物财产、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 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部经费收支、预决算及接收赎罪银钱和充公的赃物财产,习艺所的产品收入以及各项统计书表报告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筹议、审核、收支三股、分理本司事务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金吾卫上将军官名。①唐朝十六卫之左、右金吾卫上将军,宋朝环卫官之左、右金吾卫上将军统称。②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二阶。金朝为正三品中;元朝为正二品,宣授。 官阶名,金朝置。为武散官正三品中,位在龙虎卫上将军下,骠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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