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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 租庸青苗使
释义

租庸青苗使

历史官职

租庸青苗使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唐置,掌收租、庸、青苗税,即掌钱谷的官员。唐制:中男(十六至二十岁)、丁男(二十一至五十九岁),每人授田一顷,每年交粟二石,叫做租。凡丁,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,若不服役,每日交绢三尺,叫做庸。田方青苗,一亩税钱十五,叫做青苗钱;又有地头钱,每亩二十,通名为“青苗钱”。租庸青苗使,即掌催征此税的官员。见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、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租庸的解释 古代交纳谷帛的税制。 唐 杜甫 岁晏行之三:“况闻处处鬻男女,割慈忍爱还租庸。” 元 揭傒斯 寄题九江义门陈氏寿安堂诗:“詔书十度復租庸,每岁朝廷仍贷米。” 章炳麟 中华民国解:“高张筹筴而不能平一租庸。”参见“ 租庸调 ”。

历史官职推荐:县狱(监)
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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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/7/21 1:02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