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正怎么写好看:
大理寺正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见“大理正”。
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正,北齐始称大理寺正,员额一人。历代沿置。唐制大理寺正二人,从五品下,地位在丞之上,掌参议刑辟。详正科条之事,凡六丞断罪不当,则以法正之。明制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寺正各一人,正六品,地位在左右丞(正五品)之下。清制左右寺各以寺丞掌之,汉军寺丞初为寺正,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改为寺丞。参见“廷尉正”。
词语分解:
- 大理的解释 1.掌刑法的官。 秦 为廷尉, 汉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, 武帝 建元 四年复为廷尉。 北齐 为大理卿, 隋 唐 以后沿之。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:“ 夷吾 不如 弦商 ,请立以为大理。” 陈奇猷 集释引 太田方 曰:“礼·月令注:‘理,治狱官也。 有虞氏 曰士; 夏 曰大理; 周 曰大司寇。’”2.星名。星经卷上:“大理二星,在宫门内,主刑狱事也。”3. 五代 至 宋 时 云南 的地方政权。 五
- 正的解释 正 zhèng 不偏斜,与“歪”相对:正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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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官名。商代设置,亦称北吏,为驻防北土的大使,见殷墟文字丙编二九。参见“西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