输籍法怎么写好看:
输籍法历史词典解释
一称输籍定样。隋代划分户等的办法。为防止地方官吏、豪强在户籍、户等、赋役方面营私舞弊,于开皇五年(585)采纳高熲建议,在全国实行。由中央将划分户等的标准(定样)颁发各地,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出查,令民户各随近便,五党或三党(百户为党)为一团,依定样定户等上下。
词语分解:
- 输籍法的解释 隋 代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。利用这一手段,搜刮隐藏户口,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、豪强占有劳动人口,从而确保政府收入,加强中央集权。资治通鉴·陈长城公至德三年:“ 高熲 请为输籍法,徧下诸州,帝从之,自是姦无所容矣。” 胡三省 注:“输籍,凡民间课输,皆籍其数,使州县长吏不得以走弄出没。”
- 法的字典解释 法 f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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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—92 东汉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,字孟坚。班彪子。十六岁入洛阳太学,二十三岁父死后归乡里。以父所撰史记后传叙事未详,乃潜心继续撰述,力求精善。明帝永平五年62,被人诬告私改作国史,下狱。其弟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