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掌宪 |
释义 | 掌宪历史官职 掌宪怎么写好看:
掌宪历史词典解释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。 都御史的别称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十四·都御史古称》。参看“都御史”、“都察院”条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判鸿胪寺事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祭祀朝会前资官、致仕官、蕃客、进奉官等陪位,及丧葬卤簿、薨卒赙赠之事。神宗元丰1078—1085改制,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 |
随便看 |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