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各国海口引水总章 |
释义 | 各国海口引水总章历史知识 各国海口引水总章历史词典解释列强与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约章。同治七年(1868)签于北京。凡十款。规定中外人等欲充引水者均准其一体充当,严格考核,由理船厅统一管制,违章者由外国领事惩办。对有关章法做了具体规定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聂崇义北宋洛阳今属河南人。少举“三礼”,善礼学。后汉乾祐中,官至国子礼记博士,曾校定公羊春秋。后周显德中,累迁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,考正三礼图,以唐张镒等六家所撰为底本,稽其详略是非,总为此书,于宋建隆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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