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草塘安抚司 |
释义 | 草塘安抚司历史知识 草塘安抚司历史词典解释土司名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改元旧州草塘等处长官司置。宋显威为安抚使。显威于明初从征黄平(今旧州)、偏桥(今施秉县)等处有功授安抚使。属平越军民府,隶贵州布政使司。治今贵州瓮安东北草塘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改土归流,罢司置县,授宋母孝瓮安土县丞职。三传至宋运鸿,于顺治十五年(1658)归清,仍授长官职,世袭。居民有苗族、仡佬族。 历史知识推荐:竹书纪年集证书名。清陈逢衡撰。五十卷。其中卷四十九、五十为补遗;卷首凡例、叙略、集说,不入卷数。逢衡以孙晴川、徐文靖两家纪年之书尚未精当,乃旁搜博采,细为诠释。始以群书订竹书纪年之讹,继且以竹书纪年证群书之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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