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爱憎分明 |
释义 | 爱憎分明历史典故 爱憎分明怎么写好看:
爱憎分明历史词典解释憎:恨。爱什么、恨什么,态度十分鲜明。臧克家《鲁迅对诗歌的贡献》:“鲁迅也称得起是一个爱憎分明的革命诗人。”郑彦学、张秀翔《杜甫草堂春意浓》:“杜甫用新松比作新生的正义的事业,以恶竹喻为腐朽的邪6*恶的东西,表现了杜甫爱憎分明的立场。” 主谓 爱什么,恨什么,界限清楚,态度鲜明。方令孺《青春常在》:“他是一个爱憎分明,疾恶如仇的人。”△褒义。用于描写对人或事物的态度。→善善恶恶好善嫉恶 旗帜鲜明 旌善惩恶 ↔姑息养奸 认敌为友 朱紫难别 爱憎无常。也作“憎爱分明”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典故推荐:轻言寡信谓说话轻率而缺少信用。明贾仲名升仙梦第三折:“你不要非真当假,大丈夫言出无差,轻言寡信休要耍。” 见“轻诺寡信”。元·贾仲名升仙梦3折:“你不要非真当假,大丈夫言出无差,~,休要耍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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