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|
释义 |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历史官职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简称“总理大臣”,又名 “总署大臣”、“译署大臣”、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设。分为三种: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,特简; 一为大臣,以军机大臣兼领,特简; 一为大臣上行走、大臣上学习行走、办事大臣等,由内阁、部院满汉京堂内特简; 均无定额。掌各国盟约、关税、通商、疆界、外交礼仪、文译传达、民教交涉等事务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外务部设立后撤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上林丞官名。西汉员八人,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。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丞。南朝梁复旧名,员一人,流外三品蕴位。唐朝员四人,从八品下,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。宋朝省,金朝复置,世宗大定七年1167增为二员,从七品。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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