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建设厅 |
释义 | 建设厅历史官职 建设厅怎么写好看:建设厅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省机关之一,掌理全省建设事项,凡铁路、公路、航路工程及其他建设事项皆归其管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。厅长,由行政院就省政府委员中提请国民政府任命。 官署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为省政府的职能机构。掌理关于公路铁路之建筑,河工及其他航路工程及其他建设行政事项。以厅长为主官,厅内分科由各该省政府委员会议定之,设科长、科员等,并设技正、技士、技佐等以掌测量、绘图、工程等技术工作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密喇布伯克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,掌水利之事。叶尔羌等地设五品伯克三人。伊犁、叶尔羌属之英额齐盘等处设六品伯克十三人。和阗、喀喇沙尔等处设七品伯克三十二人。 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水利。参看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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