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判都理欠司事 |
释义 | 判都理欠司事历史官职 判都理欠司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理欠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卫仙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六员,正六品,位同宝林,咸亨二年671废。 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卫仙六人以代宝林,秩正六品。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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