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教育厅 |
释义 | 教育厅历史官职 教育厅怎么写好看:教育厅历史词典解释民国置,为省行政机关之一。管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研究事宜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。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九月八日公布《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、实业两科令》,教育科改置为教育厅,直隶于教育部,置厅长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秉承省长之命,执行全省教育行政事务,监督所属职员及办理地方教育的县知事。国6*民6*党政府沿置,为省政府的职能机构。掌理关于各级学校、社会教育、教育及学术团体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公共体育场,及其他教育行政事项。主官为厅长。厅内分科由各该省政府委员会议定之,设科长、科员等;另有督学掌视察学校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右都护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229,拜陆逊上大将军兼此,权位极重。是年孙权东巡建业,使陆逊辅太子,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,董督军国。蜀亦置,地位稍低。 官名,三国吴置,掌都护京师,参与军国大事。黄龙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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