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铁路总局 |
释义 | 铁路总局历史官职 铁路总局怎么写好看:铁路总局历史词典解释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一月设置,掌借款各路交涉、建设、保存、运输各项事务。设局长一人为长官。局内初分为建设、计理、考工、统计四科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正月改为营业、建筑、交涉、计理、机汽五科,并增设录事处。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又改并为机务、计理、通译三科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县参事会县自治行政的辅助机关。民国初年,各省除设县议事会之外并设有县参事会,为办理自治行政的辅助机关,但可以代替县议事会议决各种事项,在一定条件下兼具立法机关的性质。其议决的主要事项为:一、县议事会议决事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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