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出使荷国大臣 |
释义 | 出使荷国大臣历史官职 出使荷国大臣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清朝光绪七年(1881)设。驻德使臣兼。正二品。十三年,改驻俄兼。二十三年,复旧。三十一年,始专设出使大臣兼办保和公会事宜。辖爪哇总领事、泗水、苏门答腊领事各一员,参赞官、通译官、书记官等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俳长官名。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顺治元年 1644 设,初二十人,后改无定员。皆未入流。雍正七年 1729 裁。 明至清初教坊司所属俳优的领班。见“和声署”。 |
随便看 |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