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州中屯卫历史词典解释
明洪武中改兴州置,属北平行都司。治所在今河北承德市西南滦河镇西南。永乐元年(1403)迁治良乡县(今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)。后废。
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,治今河北省承德市西滦河镇西南喀喇河屯。属北平行都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徙治良乡县(今北京房山区良乡镇)。属后军都督府。清顺治九年(1652年)裁入涿鹿卫。
词语分解:
- 屯卫的解释 1.驻兵守卫。史记·秦始皇本纪:“尽徵其材士五万人,为屯卫 咸阳 。”后汉书·刘玄传:“右辅都尉 严本 恐失 更始 为 赤眉 所诛,将兵在外,号屯卫而实囚之。”2.指兵卫之所。后汉书·窦宪传:“ 宪 惧见幸,分宫省之权,遣客刺杀 畅 於屯卫之中。” 李贤 注:“屯兵宿卫之所。”明史·蓝玉传:“ 玉 遣百户 毛海 诱缚其父子,送京师诛之,而尽降其众,因请增置屯卫。”3. 隋 唐 时禁卫军的一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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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江苏省洪泽县西部、草泽河与砚临河交汇处。面积99.9平方千米。人口3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双沟街,人口 2500。此地因草泽河、勺驼河横穿街道而得名。1949年设越城区,1950年属双沟区,19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