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拱卫直使司 |
释义 | 拱卫直使司历史官职 拱卫直使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仪卫之事。原称龙翔军,海陵王正隆二年 (1157) 改名神卫军,世宗大定二年 (1162) 改称拱卫直使司。设使、副使统领司事。大定五年,以使为都指挥使,副使为副都指挥使,秩从四品、从五品。兼领威捷军。 官署名。金设此官署,掌总统本直、谨严仪卫;统威捷军(有签弩手千人)。拱卫直使司的长官称都指挥使,从四品;副都指挥使,从五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拱卫直使司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赤县令官名。1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。京兆府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县,河南府所属有河南、洛阳二县,太原府所属有太原、晋阳二县,共为六县。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,员额各一人,秩正五品上,高于一般县令 |
随便看 |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