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司宪中大夫 |
释义 | 司宪中大夫历史知识 司宪中大夫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宪司长官,员二人,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,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。正五命。下设司宪上士、司宪中士、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隋开皇元年(581)罢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班爵排列爵位的次序等级。国语·鲁语上:“是故先王制诸侯,使五年四王、一相朝。终则讲于会,以正班爵之义。”韦昭注:“班,次也。谓朝毕则习礼于会,以正爵位次序尊卑之义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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