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例怎么写好看:
捐例历史词典解释
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。初由补充军饷、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,准富民献纳款项,依例奖叙,后遂列为正项收入,明订章程及价格,如“河工捐例”、”海防捐例”等。是为暂行事例。又有捐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录等为现行事例。龚自珍言; 大臣非不忧,主上非不咨,而不外乎开捐例、加赋、加盐价之类。
词语分解:
- 捐例的解释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。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。 清 薛福成 上曾侯相书:“今之由捐例进者,推其本意,不过以官为市而已。”清史稿·选举志七:“捐例不外拯荒、河工、军需三者,曰暂行事例,期满或事竣即停,而现行事例则否……大抵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録无关銓政者,属现行事例。”
- 捐的字典解释 捐 juān 舍弃,抛弃:捐弃
- 例的字典解释 例 lì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
历史官职推荐:亚傅
少傅之别称。 即少傅。宋代杨万里诚斋集四九·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:“恭审召升亚傅,命抚征师。”参看“少傅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