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捕获裁判所 |
释义 | 捕获裁判所历史官职 捕获裁判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司城大夫官名。①北周“司城中大夫”省称。②即唐朝兵部职方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,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郎中。 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职方郎中为司城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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