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柔远清吏司 |
释义 | 柔远清吏司历史知识 柔远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简称“柔远司”。清代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外札萨克各部旗王、公等及各地喇嘛的俸禄、朝贡、随围、赏赐、宴飨等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康熙三十八年(1699)分为前、后二司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柔远前司为柔远司,二十六年并旗籍、柔远为一司,次年仍分二司,遂定制。设郎中一人(宗室)掌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经承等职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大理司直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北齐始置十员,从五品。隋沿置。唐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出使推按,凡承制推讯长吏,当停务禁锢者,请鱼书以往。北宋前期为寄禄官,不预本寺公事,元丰改制,置六员,与评事同掌详断,南宋减为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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