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判卫尉寺事 |
释义 | 判卫尉寺事历史官职 判卫尉寺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卫尉寺长官,以郎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卫尉卿为卫尉寺长官,遂罢。 官名。宋初卫尉寺卿与少卿均为寄禄官,无职掌,置判卫尉寺事一人主管卫尉寺。元丰改制,始以卫尉卿与少卿为卫尉寺正副长官。 历史官职推荐:穑人官名。春秋置。疑掌边鄙地区农事。左传·襄公四年: “边鄙不耸,民狎其野,穑人成功。”杨伯峻注: “疑为当时管理边鄙农田之官吏”。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左传·襄公四年有“穑人成功”之语,是管理边鄙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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