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弓箭手司历史词典解释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词语分解:
- 提举的解释 1.提而举之。陈书·徐陵传:“ 陵 以 梁 末以来,选授多失其所,於是提举纲维,综覈名实。”2.提拔荐举。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见过戏赠诗:“东臺御史多提举,莫按金章繫布裘。”3.掌管。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:“臣顷在 陕西 ,见刺义勇提举诸县。” 清 叶廷琯 吹网录·石林公历官年月:“以龙图阁学知 汝州 ,寻免,提举 洞霄 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四节:“ 蔡京 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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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署名。宋太宗至道995—997初,命编皇族属籍。真宗咸平三年1000修成,后以皇宋玉牒为名。南宋专置玉牒所,掌修玉牒之事。设提举一至二人,以宰执兼任,以侍从一人兼修,宗正卿、少卿同修纂。后改隶宗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