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提举弓箭手司 |
释义 | 提举弓箭手司历史官职 提举弓箭手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玉牒所官署名。宋太宗至道995—997初,命编皇族属籍。真宗咸平三年1000修成,后以皇宋玉牒为名。南宋专置玉牒所,掌修玉牒之事。设提举一至二人,以宰执兼任,以侍从一人兼修,宗正卿、少卿同修纂。后改隶宗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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