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台湾教案 |
释义 | 台湾教案历史知识 台湾教案怎么写好看:台湾教案历史词典解释清同治七年(1868)台湾府打鼓(今高雄)英国传教士强行传教,激起公愤,兵勇和民众群集焚毁英法教堂,毙、伤教徒各一人。时值英商在台湾收购樟脑,私运出口,被地方官吏查获。事发后,英驻华公使一面要求总理衙门派人“查办”,一面派军舰赴台威胁。后英舰侵占安平炮台,杀伤兵勇四十二人,焚毁兵营及火药库。闽浙总督英桂对英屈服,将三名地方官革职;取消台湾官厂的樟脑专卖权,英商可自由平购运销;允许英人在台湾自由贸易和旅行;允许教士在台湾居住和传教;赔偿教堂银三千余元等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驿供传达军政公文者及来往官吏、使臣途中歇息、换马船之所。战国时已设。汉有驿使负责传递公文,以车传送称“传”,以马传递称“驿”,步递则称“邮”,一般三十里设一驿。唐时,因汉制,凡三十里设一驿,全国共有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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