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东都苑北面监 |
释义 | 东都苑北面监历史官职 东都苑北面监历史词典解释①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二年(657)改青城宫监置,设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掌本苑完葺苑面、宫馆、园池与种莳、蕃养六畜之事。②官名。唐朝东都苑北面监长官,从六品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警巡院使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金史·百官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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