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司计 |
释义 | 司计历史官职 司计怎么写好看:司计书法图片 司计历史词典解释① 官署名。原为尚书省兵部比部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此称,以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再改此称,肃宗至德二年(757)重为比部。②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,二人,正六品,属尚功局。掌支度衣服、饮食、薪炭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③明洪武八年,户部下设四人,掌会计之事,旋罢。 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。属尚功局,掌度支所给衣服、饮食、薪炭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区副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,以八品警官充任,后改称副区长。参见“区官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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