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 词典首页

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:

 

词条 录事司
释义

录事司

历史官职

录事司怎么写好看:

录事司怎么写好看

录事司历史词典解释

官署名。金、元均置。管理城市民政。金置于诸府、节镇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元置于路、府所在地,录事秩正八品。


官署名。金置于诸府与节镇,掌同警巡使。设录事一人,秩正八品;判官一人,秩正九品;下设司吏,户一万以上者设六人,不及一万户者依次递减。元置于路府治所,秩正八品,掌城中户民之事。二千户以上,设录事、司侯、判官各一人;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。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达鲁花赤一人,省司侯,以判官兼捕盗之事。若城市民少,则不置司,归之附郭县。在两京则为警巡院。惟独杭州因南宋时设若干厢,元代废厢,特设四录事司,后省并为左右两司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录事的解释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、缮写的小吏郡录事骇之。——明· 高启书博鸡者事
  •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,操作:司法

历史官职推荐:温犊须

匈奴王号名,位在骨都侯上,掌兵众,有部土。参看“温吾”条。

随便看

 
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

 

Copyright © 2000-2024 Suppus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更新时间:2024/12/23 7:52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