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历俸 |
释义 | 历俸历史官职 历俸怎么写好看:历俸历史词典解释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制,凡内升京堂,外任道府等官,由编修、检讨、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,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,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,在此基础之上,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缮珍司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,隶徽政院,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仁宗延祐六年1319升徽仪使司。七年,复为缮珍司。英宗至治三年1323,改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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