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提点司 |
释义 | 提点司历史官职 提点司怎么写好看:提点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沿置不改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门下封驳司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,隶通进银台司,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,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,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。真宗咸平四年 1001,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,因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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