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  词典首页

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:

 

词条 同知留守事
释义

同知留守事

历史官职

同知留守事历史词典解释

官名。金代诸京留守司设此官,品位在留守下,为该司副贰长官,正四品,带同知本府尹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京留守司》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同知的解释 1.共知。庄子·知北游:“不形之形,形之不形,是人之所同知也。”2.犹参佐。北齐书·高隆之传:“仪同三司 崔孝芬 以结婚姻不果,太府卿 任集 同知营构,颇相乖异, 瀛州 刺史 元晏 请託不遂,前后构成其罪,并诛害之。”3.官名。称副职。 宋 代中央有同知阁门事、同知枢密院事,府州军亦有同知府事、同知州军事。 元 明 因之。 清 代唯府州及盐运使置同知,府同知即以同知为官称,州同知称州同,盐同知称
  • 守事的解释 1.所从事的公务。墨子·号令:“释守事,而治私家事,卒民相盗。”2.奉行公事。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·深察名号:“士者,事也。民者,瞑也。士不及化,可使守事从上而已。”

历史官职推荐:北院夷离堇

官名。辽朝五院部长官。太宗会同元年 938 ,改称“北院大王”。 官名,辽朝置,初名夷离堇,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改称“大王”。辽史·百官志一:“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北院大王,初名迭刺部

随便看

 
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

 

Copyright © 2000-2024 Suppus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更新时间:2024/12/23 3:32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