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粮料案 |
释义 | 粮料案历史官职 粮料案怎么写好看:粮料案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属度支部,掌诸军粮料,诸州刍粟给受,诸军校口食,御河漕运及商人飞钱等事,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掌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以其事归户部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良曹即太子翊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 618复名翊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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