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处置副使历史词典解释
见“宣抚处置使”。
词语分解:
- 宣抚的解释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、处置事宜,称为“宣抚”。宣和遗事后集:“ 徽宗 詔 童贯 復行宣抚 云中 等路。”续资治通鉴·元泰定帝泰定二年:“九月,戊申朔,分天下为十八道,遣使宣抚。” 吴玉章 辛亥革命:“而 清 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,刚调用 岑春煊 入 川 宣抚,又下令 端方 派兵镇压。”
- 副使的解释 1.派往外国的正使或公使的副手。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:“副使 王然于 、 壶充国 、 吕越人 驰四乘之传,因 巴 蜀 吏币物以赂 西夷 。”清史稿·职官志六:“ 光绪 元年,定出使制,命侍郎 郭嵩燾 使 英 ,翰林院侍讲 何如璋 使 日本 ,京卿 陈兰彬 使 美 日 祕 国,俱置副使。”2.指节度使或三司使等的副职。旧唐书·职官志三:“节度使一人,副使一人。”宋史·职官志十:“巡幸,有行宫都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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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卫尉卿”。 官名。秦汉有卫尉,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卫尉卿,北齐称卫尉寺卿,为卫尉寺的长官,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