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签书枢密院事 |
释义 | 签书枢密院事历史官职 签书枢密院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枢密使曹彬随太宗征太原,始以枢密直学士石熙载签署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代理长官,后用为次官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签书枢密院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哲宗元祐三年(1088)复置,后定为从二品。辽朝北、南枢密院分设签书北、南院枢密使事,位在同知枢密使事下。金置于枢密副使下,员一人,正三品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设枢密院,始置一员,后定置二员,正三品。 官名,简称“签书”,见“签书”条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革职责问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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