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曹议令史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,法曹属吏。卢毓曾任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卢毓传》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属吏,掌议论罪法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:“文帝为五官将,召毓署门下贼曹……太祖曰:‘毓执之是也。又引经典有意,使孤叹息。’由是为丞相法曹议令史,转西曹议令史。”
词语分解:
- 法曹的解释 1. 汉 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后汉书·百官志一:“法曹主邮驛科程事。”2.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梁书·谢朏传:“﹝ 谢朏 ﹞起家抚军法曹行参军,迁太子舍人,以父忧去职。”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:“法曹司法参军事,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赃贿没入。” 宋 高承 事物纪原·抚字长民·法曹:“ 汉 公府掾史有贼曹掾,主刑法曹之任也。歷代皆有,或为法曹。 隋 以后与功曹同。”再生缘第二六回:“你如
- 令史的解释 1.官名。 汉 代兰台尚书属官,居郎之下,掌文书事务,历代因之。 隋 唐 以后,成为三省、六部及御史台低级事务员之称,位卑秩下,不参官品。至 明 代遂废。见通典·职官四。2. 宋 元 以来官府中胥吏的通称。 元 关汉卿 蝴蝶梦第三折:“打的个遍身家鲜血淋漓, 包待制 又葫芦提,令史每粧不知,两边厢列着祗候人役。”水浒传第二七回:“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 王婆 口词,一般供説。四家邻舍,指证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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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辽朝置,掌引导臣僚进见皇帝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