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弘文院 |
释义 | 弘文院历史官职 弘文院怎么写好看:弘文院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校订翻译经史等务。设知院掌院事,从五品; 下设同知院事、校理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改经籍所署。后罢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总明观祭酒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总明观”。 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中因国学废弛,设总明观,隶属于太常。观内藏有许多书籍,容纳一些学者进行研究,是一种科学研究性质的机构,对当时和后世都有一定影响。总明观设祭酒以掌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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