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法曹 |
释义 | 法曹历史官职 法曹怎么写好看:法曹书法图片 法曹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①西汉始置,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邮驿科程事,以掾主之。东汉、三国魏、晋丞相相国府、太傅府、太子二傅等府亦置,西晋末改以参军为长官。南朝、北魏、北齐公府、将军府,隋朝亲王府、诸卫,唐朝亲王府、都督府置,长官除南朝宋为参军、唐为参军事外,余皆为行参军。唐掌按讯、决刑。②汉朝郡县置,以掾主其事。晋朝县、北齐诸州及近畿郡县,隋朝诸州郡县、唐朝诸府州、北宋前期开封府俱置,长官为掾或从事或佐或参军事。 官署名。1、掌管邮递事务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太尉·掾史属》:“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” 2、掌管司法的官署。唐朝,在府称法曹参军事,在州称司法参军事;掌管刑法狱讼等事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:“法曹司法参军事,掌鞠狱丽法,督(捕)盗贼,知脏贿没入。”宋沿唐制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户部左曹侍郎官名。宋神宗元丰1078—1085改制置,员一人,掌户部左曹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,令户部侍郎二员通治左、右曹,遂罢。 |
随便看 |
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,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、历史事件、历史典故、历史地名、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,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