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北洋通商大臣 |
释义 | 北洋通商大臣历史知识 北洋通商大臣历史词典解释简称北洋大臣。官名。清同治九年(1870)裁撤三口通商大臣,改设北洋通商大臣,加“钦差”名义,例由直隶总督兼充。掌北洋洋务、海防及通商、交涉事务,凡津海、东海、山海各关政务,悉归其统辖。列总理衙门之下,但无直接隶属关系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水衡钱汉代水衡所藏皇室的私钱。武帝元鼎二年前115置水衡,原以主盐铁,杨可告缗后主上林,与少府同掌宫廷财物。据汉书·食货志,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,称三官钱,也叫水衡钱。元帝时,水衡藏钱6*达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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