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监监正、监副历史词典解释
官名。明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,随水草利便立官署,专司牧养。六年(公元1373年)改在滁州设置,旋改为太仆寺。次年,增设牧监、群官二十七处,隶太仆寺。不久定群牧监品秩。牧监令正五品,牧监丞正六品。十年(公元1337年)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。改牧监令丞为监正、监副。监正,从八品,监副正九品。三十年(公元1397年)置行太仆寺于北平,永乐以后,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。其在滁州者,为南京太仆寺。各牧监、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。
词语分解:
- 牧监的解释 1.州牧。书·舜典“覲四岳羣牧” 孔 传:“见四岳及九州牧监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州牧各监一州诸侯,故言监也。”2. 隋 唐 掌牧地的官署。隋书·百官志下:“ 陇右 诸牧,置左、右牧监各一人,以司统之。”新唐书·百官志三:“诸牧监:上牧监,监各一人,从五品下……中牧监,监,正六品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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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北周置。隋书·侯莫陈颖传:“颖迁司武,加振威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 官名。三国魏有振威将军,北周置振威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隋书·侯莫陈颖传:“周武帝时,加振威中大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