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翰林医官副使 |
释义 | 翰林医官副使历史官职 翰林医官副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用为医官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年二(1112)重定医阶官,换为翰林医正。 医官寄禄阶。宋置,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改称翰林医正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监狱司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监狱的设置、废止和管理;二、监狱的监督;三、关于假释、缓刑和出狱人的保护;四、犯罪人异同识别事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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