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官怎么写好看:
政务官历史词典解释
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,为政务官。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委员、各院院长、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。
官类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规定,凡须经国6*民6*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,称为政务官,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, 各院院长, 副院长及委员, 以及特任、特派的官吏均属之。承政务官的指挥执行事务者为事务官,如常务次长以下官吏均属之。
词语分解:
- 政务的解释 政府的事务性工作;泛指行政事务终日忙于政务
- 官的字典解释 官 guān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官吏
历史官职推荐:砚务官
官名。掌造砚,九品。宋代欧阳修文忠集·试笔南唐砚:“当南唐有国时,于歙州置砚务,选工之善者,命以九品之服,月有俸廪之给,号砚务官,岁为官造砚有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