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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 大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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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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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计历史词典解释

官制用语。考核官员政绩的制度。始见于周代,每三年进行一次,依据考核成绩赏罚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岁,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。”明孝宗弘治中定大计之法。地方文职三年一朝,于辰、戌、丑、未岁入觐。事前移抚、按官,各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,汇送复核,以定升降。仓场库官一年考,巡检三年考,教官九年考。府州县官之考以其地繁简分等。吏员之考,三、六年满,移验封司拨用。九年满,再试授予官职。唯有王官及钦天、御用等监官不考。考核以八法为准,处分察例分四等。大计淘汰者,不复叙用。清沿明制,于顺治二年(1645)开始考核。康熙元年(1662)罢之,专行考满。四年罢考满,复行大计,遂为定制,亦三年举行一次。由州、县至府、道、司,层层考察其属员事绩,造册申报督、抚。总督、巡抚核其事状,注考语,缮册送吏部复核。布政使、按察使由督、抚出考咨部,由部汇核具题请旨定夺;其他官员分别由督、抚和大计官按应举、应劾具题,吏部会同都察院吏科、京畿道等详加考核题复。大计标准为才、守、政、年四格,才分长、平、短,守分清、平、浊,政分勤、平、怠,年分青、中、老。才守俱优者,称为卓异;表现不好者劾以六法;不入举劾者称为平等。卓异者,知县以上,皆引见,得旨后加一级回任候升;劾以六法者,其处分与京官相同;凡属贪官、暴吏,则特参。

词语分解:

  • 大计的解释 1 ∶重大的谋略或计划2 ∶官吏每三年一次的考绩3 ∶国家年终核算
  • 大的字典解释 大 dà 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小”相对:大厅
  • 计的字典解释 计 (計) jì 核算:计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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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渤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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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/7/20 9:52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