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条 | 奉天府府尹 |
释义 | 奉天府府尹历史官职 奉天府府尹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清朝奉天府之主官。顺治十四年 (1657) 设,一人,由满人充任,正三品。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,小事决之,大事以闻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,始受盛京将军节制。三十年,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。光绪二年(1876),加二品衔,以右副都御史行巡抚事,复归盛京将军兼管。三十一年改行省,遂裁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内三院①清初内国史院、内秘书院、内弘文院之合称。后金天聪十年1636三月,改文馆设。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、诏令,编辑史书,纂修实录,撰拟祝文、诰命、册文等事。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、祭文,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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